嬰兒洗浴中心醫院感染管理制度:
一、環境管理
1、布局合理,各區域劃分明確。
2、沐浴室溫度應保持在24-28℃,相對濕度50-60%,每日沐浴前、沐浴后沐浴室應開窗通風,保持室內空氣清新干燥,每日三氧消毒機空氣消毒一次,每次2小時。
3、沐浴室每日小衛生,每周大衛生。定期對沐浴室墻壁、天花板、空調等進行清洗消毒。
4、每月對沐浴室空氣、物表、新生兒物品及工作人員手進行環境衛生學及消毒效果監測,不得檢出致病微生物。
二、工作人員要求
1、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,患有皮膚化膿及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員,不得接觸新生兒。
2、工作人員入室前應進行手衛生,更衣,穿防水圍裙或罩袍。
3、工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手衛生意識,指甲不超過指尖,不得佩戴首飾、手表等物品,為每一個新生兒沐浴前后進行手衛生。
三、沐浴用品管理
1、沐浴前醫生對嬰幼兒進行常規體檢,健康狀況允許時宜選擇淋浴。淋浴應一人二巾(洗澡毛巾和擦干毛巾)一墊(用于墊體重秤和沐浴墊),一人一用一換;盆浴應一人二巾一盆(或套一次性塑料套),一人一用一換。
2、健康嬰幼兒與患感染性疾病的嬰幼兒應分池沐浴。健康嬰幼兒在普通沐浴池沐浴,患感染性疾病的嬰幼兒應在隔離沐浴池沐浴。
3、每日沐浴結束后應清洗消毒沐浴用品,如沐浴池、沐浴噴頭、沐浴墊、防水圍裙等,用500mg/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鐘消毒,然后用清水沖洗干凈;更換拆褓臺與打褓臺上的各種物品,并清潔擦拭臺面、體重秤等。
4、沐浴使用后的毛巾應清洗消毒,首選熱力消毒,必要時選擇壓力蒸汽滅菌。
5、游泳池使用一次性浴池套,一人一用一換,游泳圈一人一用一消毒。
6、治療、護理用品如眼藥水、粉撲、油膏等應一人一用,有效期內使用。
7、沐浴液等沐浴用品使用時瓶口應避免接觸新生兒和工作人員,使用中應避免污染。